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火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85.在来自我们太阳系的所有灵人当中,火星灵是最好的。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属天之人,和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当表现他们的性质时,他们就被表现为脸在天堂,身体在灵人界;其中那些为天使之人则被表现为面朝主,身体在天堂。地球上的第一代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为众教会之首(AC 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当教会的主要特征是对主之爱时,该教会就被称为属天的;但当它的主要特征是对邻之仁,以及信时,它就被称为属灵的(AC 3691, 6435, 9468, 9680, 9683, 9780)。
4776.“有邪恶的野兽把他吞了”表恶欲毁灭了它。这从“邪恶的野兽”和“吞”的含义清楚可知:“邪恶的野兽”是指出于恶欲生活的谎言(4729节),因而是指这类欲望;“吞”是指毁灭,因为它论及教会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一大真理就是爱主爱邻是第一要紧的(马可福音12:29-31)。恶欲则毁灭这一真理;事实上,那些过着恶欲生活的人不可能过着爱与仁的生活,因为这两种生活是截然对立的。恶欲的生活在于只爱自我,不爱邻舍,除非是出于自我,或为了自我。因此,过这种生活的人在他们中间毁灭仁爱;那些毁灭仁爱的人也毁灭了对主之爱;因为爱主的唯一方式就是仁爱,主住在仁爱里面。属于仁爱的情感是纯正的天堂情感,唯独出自主。由此可见,恶欲毁灭教会所拥有的这一大真理;一旦它遭到毁灭,某种其它方式就被发明出来,就是所谓得救的途径;这就是信。此外,当信与仁分离之时,真理本身就会遭到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知道何为人的内在,也不知道何为天堂。因为人的内在或本质,或人里面的天堂就是仁爱,也就是向他人、自己的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度,因而向主自己心怀善意。由此可推断出当对基本真理一无所知,并且反对这些基本真理的的恶欲占据主导地位时,教会所拥有的真理是何品质。当恶欲的生活谈论这些基本真理时,它们岂不被玷污到无法辨认的地步?
没有人能得救,除非他过着仁爱的良善生活,因而对这种生活充满情感;这种情感就是向他人展现善意,并出于善意向他们行善;除了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接受信之真理,也就是说,充满它们,把它们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从那些在天堂、我蒙允许与之交谈的天使已向我清楚显明。在那里,人人都是仁爱的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和良善取决于他们仁爱的品质;他们的快乐、满足和幸福从他们能出于善意向他人行善中流出。人若没有过仁爱的生活,绝无可能知道天堂及其喜乐在于善意和出于善意的善行,因为他的天堂在于向自己展现善意,并出于自私的善意向他人行善。而事实上,这是地狱;因为如前所述,天堂不同于地狱之处在于:天堂是出于善意行善,而地狱则是出于恶意行恶。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出于善意行善,而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则出于恶意行恶。后者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并且只有在其他人里面看到自己,才去爱他人。他们还仇恨这些其他人,一旦这些人离开他们,不再是他们的一部分,这种仇恨就显现出来。他们就像强盗,抱成一团时彼此相爱,但如果彼此杀戮可以获得赃物,他们就发自内心渴望彼此杀戮。
由此可见何为天堂,即天堂就是对邻之仁;以及何为地狱,即地狱就是自我之爱。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能接受一切信之真理,能充满它们,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因为对邻之爱含有一切信之真理在里面,主也在它里面。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绝无可能接受信之真理,因为地狱就在这爱里面。他们也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接受信之真理,除非是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物质利益的缘故;因此,他们绝无可能充满信之真理,并将其变成自己的。但是,他们所充满并变成自己的事物都是对真理的否认。因为他们发自内心不相信地狱和天堂的存在,也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因而不相信所说有关地狱和天堂,或死后生命的任何话,进而根本不相信从圣言和教义所说有关信和仁的任何话。他们参加敬拜时,似乎是信徒,但这是因为在这种时候披上这种状态从小就被植入他们。可一离开敬拜,他们也就将信仰的这种状态抛在脑后;这时心里思想,他们根本没有任何信仰;而且,他们的爱之生活还会促使他们想出使它合理化的观念。他们将这些观念称为真理,并通过圣言字义确认它们;而事实上,它们却是虚假。这就是所有在生活和教义上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此外,要知道,人的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人的爱里面,因为这爱决定了他所过的生活;因此,主的生命唯独流入人的爱。所以,人们的爱如何,他们的生活就如何,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接受就是如此。对邻之爱接受天堂的生活,而自我之爱接受地狱的生活。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对邻之爱里面,地狱的一切事物都在自我之爱里面。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爱里面,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来说明。一切活物,无论地上走的,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都受它们的爱驱使;凡在它们所过的生活中对它们有用的东西,也就是对它们的食物、巢穴和繁衍有用的东西,都流入它们的爱。因此,每种动物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巢穴和资本习惯,如求偶、筑巢、产卵和育雏。
蜜蜂同样知道如何建造蜂室、从花朵中提取蜂蜜,并用它填满蜂巢,为过冬做好准备。它们甚至知道如何构建在一个蜂王管理下的一套政府体系,此外还有其它奇妙活动。这一切都是通过进入它们爱的流注实现的;它们的生活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仅仅是它们的情感所取的不同形式带来的。所有这些事都在它们的爱里面,或说它们的爱包含这一切。如果人处于天堂之爱,那么天堂会包含什么呢?岂不包含存在于天堂的全部智慧和聪明?由此也明显可知,被接入天堂的,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而非其他人;他们因拥有仁爱,故拥有接受并充满一切真理,也就是一切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也就是那些知道一些真理,却没有仁爱的人身上。他们的爱接受诸如适合它自己的那类观念;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接受作为真理反面的观念,就是存在于地狱的那类观念。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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